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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盘龙镇市政干道白改黑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盘龙镇市政干道白改黑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2]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盘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昌县盘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荣昌县盘龙镇城区。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面“白改黑”,整治范围约36588.9平方米,工程建安总造价约为630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并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则被视为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 日起,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28  日  10:00 ;递交地点为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盘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县盘龙镇 地  址:重庆市新牌坊水利大厦9楼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23-46510682 联系电话:023-89079335/13996099740

 

  2012 年  8 月  2 日

 

内容字数: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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