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工程已由山发改[2012]14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巫山县城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改扩建地段有红石梁、高唐出口、印刷厂、二郎庙、飞凤居委会、圣泉东路、城中村、水库至环湖路、审计局后挡墙管道工程,计划总投资约约1388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施工范围的划分及投资规模如下:
一标段施工范围:二郎庙、城中村、苟家水库至环湖路、审计局后挡墙管道工程,计划总投资约约630万元。
二标段施工范围:红石梁、高唐出口、印刷厂、飞凤居委会、圣泉东路,计划总投资约约758万元。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二个标段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图及设计及补充说明中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文件、补(答)疑资料、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315号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63号2楼
联 系 人:
电 话:13709447979 电 话:13101083706
传 真: 传 真:023- 582322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qwshc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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