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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剩余部分监理

本招标项目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剩余部分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东部新区;

2.2 建设规模:挖方量约53万立方米,本项目投资约5700万元。

2.3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开县建筑工程设计院设计的《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平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及图纸说明中土石方工程、招标文件(含补遗)的所有工程监理内容,包括所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kxjyzx.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开标前 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县新城滨湖中路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F

邮  编:4054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小姐    联系人:先生、先生

电  话:023-52661181      电  话:023-89079335 、13594809900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16919118@qq.com

网  址:       网 址:www.cqhysl.net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2年8月2日

 

 

内容字数: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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