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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石家镇中心小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及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石家镇中心小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及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由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0]261号文及[2011]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黔江区石家镇中心小学校,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江区石家镇中心小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及中心幼儿园工程

2.2建设地点:黔江区石家镇石家居委二组

2.3工程投资:约740万元。

2.4工程规模:约463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附属工程,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补充的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7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7  日起,在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qjdtc.com)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  8  月  2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重庆市黔江区石家中心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黔江区石家镇石家居委二组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415号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邮 编:

409011

邮 编:

409000

联系电话:

13896432489

联系电话:

023-79235903

   二0一二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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