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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会议中心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会议中心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2 ]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便民环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垫江县便民环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垫江县桂溪大道边缘至22号路边,道路建设总面积4462平方米(长265.6米×宽22米);部分砼挡墙(长约50米、最高处约7.5米)、路灯、排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工期为135日历天。总投资约480万元。

2.2招标范围:垫江县会议中心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重庆市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前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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