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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插旗二组高速路拆迁安置房小区施工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插旗二组高速路拆迁安置房小区已由涪陵区发改委以涪发改委发[201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东。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基础场平、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等资料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 涪陵区建陶1路86号

联系人: 胡咏梅

电话: 1359451469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黄桷湾三峡大厦5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8680889018

 

 

 2012年8月21日  


 

内容字数: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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