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部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部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江发改标[2012]249号文和渝地税[2012]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部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工程规模:改建局机关部分办公房
工程地点: 江北区洋河中路35号。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部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2投标人在2009-2012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3个。
3.3 重庆市外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不交费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请于
5.4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为
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www.cpcb.com.cn)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3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3-6711329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0号12-3
联系人:邝晓玲
电 话:023-868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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