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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和九号线节点工程设计审查

 

1. 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和九号线节点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国内银行货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和九号线节点工程设计审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是轨道交通网络中南北向联系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四区,贯穿两江新区核心地带的骨干线路。线路南起南岸区兰花路站,途径渝中半岛、重庆北站、江北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最终到达线路终点悦来重庆会议展览馆。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线路全长43.43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34.58km,高架线长度为8.85km。全线共设车站27座,其中地下站25座,高架站2座,平均站间距1.638km。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石坝子至回兴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1.09ha;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7.29ha

本次招标不包含十号线重庆北站南广场站至北广场站区间隧道。

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节点工程包括东方(国际)广场共建节点工程、化龙桥站节点工程、鹏润国际项目共建节点工程等节点工程。

2.2 招标范围: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不包含重庆北站南广场站至北广场站区间隧道)和九号线节点工程设计审查。

(1) 对本项目勘测文件(勘测技术要求、勘测大纲等)、初步设计、施工招标用图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等文件的设计深度、设计质量、投资控制、初设概算、限额设计等进行审查。

(2) 对本项目设计单位风险源报告进行专题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对本项目重要段、点的结构设计进行核算并出具结构核算报告;对本项目设计单位初设概算、限额设计报告进行专题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按轨道集团《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完成全过程跟踪、审查、初设概算及限额设计执行情况等相关工作,并按进度提供执行情况报告。

(3) 对系统设备等专业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4)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设计审查工作;并配置专人专职协助委托人本项目全过程完成相关行政审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审、报批工作。

① 对建筑、结构、装修、建筑设备等专业施工图进行行政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报批工作。

 ②对消防相关专业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③开展节能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④开展勘察外业见证工作,出具相关见证文件。

⑤对高边坡挡墙等进行专项审查,出具相关专项审查意见书。

⑥对车站、车辆段建筑等进行雷电灾害风险专项评估,出具雷电灾害风险专项评估报告,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⑦对U梁进行专项审查,出具相关专项审查意见书。

(5) 按委托人要求,为保证全线网导向标识的一致性,对导向标识施工图进行专项咨询和审查,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书。

(6) 根据委托人对施工图出具的审查意见,对最终施工图文件出图作好技术把关工作。

(7) 按委托人要求,开展其它相关零星工程的施工图行政审查(含各项专项审查)工作。

(8)按委托人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咨询工作。

(9)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的通知”,对轨道交通设施抗震设防设计做专项论证,出具专项论证报告,协助业主通过相关专项审查,并承担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轨道交通设计资质和一类(甲级)施工图审查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且与总公司同一法人代表也满足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09~2011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性设计审查项目;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在本工程设计审查全过程中,在重庆市设置专门常驻机构,配置相关专业专门审查人员和文员;主要审查人员须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城市轨道交通审查项目,且不得由正在承担其他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人员兼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果不同时具备招标范围的专项审查资质要求,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投标时应明确相关分包单位和其分包的工作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http://www.cpcb.com.cn/front.aspx)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25号

邮  编:400042

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3-68002139,68002136

传  真:023-6800214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

邮  编:400013

联系人:女士,陈先生

电  话:(023)68003315、68003304

传  真:(023)68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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