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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园、沉香苑”配电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0105k72110020089 );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址: 江北区大石坝组团K标准分区

2.2 工程规模:约1000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述内容)中的所有工程全部内容.

天园招标范围:

(1)10KV电源进线部分:从220KV鸿恩寺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一回,敷设YJV22-10KV-3*185m㎡/960M至天园公用配电房,含10KV电缆及通道施工(不含市政电缆沟所涉及的市政、规划手续与路面开挖、青苗等所有赔偿费用)。

(2)公用配电房:供应、安装、调试1台SCB11-800KVA干式变压器及6台GZS1-12高压柜、4台GGD2低压柜、4台PDX1楼层配电箱和联络母线槽、连接电缆等。

(3)专用配电房:供应、安装、调试1台SCB11-250KVA干式变压器及2台XGN15-12高压柜、5台GGD2低压柜和连接母线槽、电缆等。

(4)248户住宅一户一表表前线安装:从公用配电房出线至住宅一户一表表前线低压电缆、楼层线、楼层箱等敷设和安装,含1块楼道照明表安装。(含一户一表规费、及电表安装)

(5)提供公、专用配电房运行准备设施(绝缘胶垫、绝缘靴、验电笔、标志牌等)(按江北供电局标准配置)。

(6)公、专用配电房设备基础、设备接地装置、电缆沟、高低压间联络通道及公用配电房出线通道按原图与专用设备出线共用桥架(不含公用配电房出线通道桥架及公、专用配电房照明及通风系统)。

(7)柴油发动机控制屏(GCS低压柜2台)及控制屏至柴油发电机的电缆,发电机与市电间的信号联络线、通道、设备基础、电缆沟、设备接地。(控制屏的调试及配合发电机的调试)

(8)1~7项工作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北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施工图要求施工。7项工作内容按甲方提供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要求施工。

(9)本项目含设计费、监理费及办理相关竣工验收、通电手续(但不含向供电局缴纳的费用)。

  沉香苑招标范围:

(1)10KV电源进线部分:从天园公用配电房G5柜敷设YJV22-10KV-3*95m㎡/980M至沉香苑公用配电房。含10KV电缆及通道施工(不含市政电缆沟所涉及的市政、规划手续与路面开挖、青苗等所有赔偿费用)。

(2)公用配电房:供应、安装、调试2台SCB11-800KVA干式变压器及6台XGN15-12高压柜、9台GGD2低压柜、8台PDX1楼层配电箱和联络母线槽、连接电缆等。

(3)专用配电房:供应、安装、调试1台SCB11-800KVA干式变压器及5台XGN15-12高压柜、8台GGD2低压柜和连接母线槽、电缆等。

(4)480户住宅一户一表表前线安装:从公用配电房出线至住宅一户一表表前线低压电缆、楼层线、楼层箱等敷设和安装,含2块楼道照明表安装。(含一户一表规费、及电表安装)

(5)提供公、专用配电房运行准备设施(绝缘胶垫、绝缘靴、验电笔、标志牌等)(按江北供电局标准配置)。

(6)公、专用配电房设备基础、设备接地装置、电缆沟、高低压间联络通道及公用配电房出线通道按原图与专用设备出线共用桥架(不含公用配电房出线通道桥架及公、专用配电房照明及通风系统)。

(7)柴油发动机控制屏(GCS低压柜3台)及控制屏至柴油发电机的电缆,发电机与市电间的信号联络线、通道、设备基础、电缆沟、设备接地。(控制屏的调试及配合发电机的调试)

(8)1~7项工作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北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施工图要求施工。7项工作内容按甲方提供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要求施工。

(9)本项目含设计费、监理费及办理相关竣工  验收、通电手续(但不含向供电局缴纳的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肆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施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7 日起,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关于本招标工程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人提交质疑的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

5.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漏、缺、错、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联系电话:023—67564116,联系人:周先生)提出澄清要求(过期不再受理质疑),再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转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将澄清要求的答复报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通过区交易中心将审查后的答复发布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答复不标明来源。

5.2 招标人发出答疑和补遗的时间为2012年9 月 3 日17:00时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9  月 19 日14:30,地点: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川

联系电话:023-675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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