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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B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黔江发改委函[2012]286号文通过立项批复,BT融资建设施工回购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T融资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64000㎡,采用改良水解酸化+UCT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近期20000 m3/d,远期40000 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场部分、土建部分(管理综合楼、风机房、配电房、污泥压滤房、水解及UCT池、调节池、消毒池、细格栅沉砂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巴氏流量槽等)环境部分、安装部分及工艺设备仪器等。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设计能力:处理规模为近期20000m3/d,远期40000m3/d。

本工程回购期限为 2 年。回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2个月。

4、回购

4.1回购资金组成:由工程直接费用、投资收益、融资财务费、融资资金利息等组成。

4.2回购期及回购方式:回购期为两年;方式为:①第一次回购资金为工程合同价款的40 %,时间为竣工验收后1月内;②第二次回购资金为工程合同价款的20 %,时间为竣工验收后6月内;③第三次回购资金为工程合同价款的20 %,时间为竣工验收后12月内;④第四次回购资金为财政审定结算价款的10 %,时间为竣工验收后18月内;⑤第五次回购资金为财政审定结算价款的5 %,时间为竣工验收后24月内(若该项目纳入审计,则回购时间为审计结束后一月内);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相应法规质量保证期满后1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5.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将35%的自有资金划入中标人在项目当地设置的银行专户。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6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由法人代表到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黔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ianjiang.gov.cn/xxgk/)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www.qjd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老师  老师

电 话: 79426962  79238077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内容字数: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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