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猫儿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含生化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猫儿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含生化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经【2011】3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中鹏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北区鸿恩寺片区K12-6/03地块。
2.2工程规模:管网长约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生化池及污水处理工程等(不含专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对于生化池及污水处理池的土石方和池体部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内容,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扣除部分费用按本招标文件的结算原则执行,投标人不能由此提出任何索赔和工期延长。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09年02月至今)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环境工程业绩 1 个及其以上。
3.3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直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jb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4.4招标人回复质疑时间为:
4.5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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