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施工监理(第二次)
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以下简称“梁忠路”)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交[2012]973号)文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已完成了投资人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便道、施工用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预埋管线工程、绿化、房建、环保、交通工程(机电和交安设施)等相关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本项目起点位于梁平碧山,与四川南大梁高速相接,终点位于忠县拔山镇,与沪渝高速垫利段相接。全长约
本项目监理合同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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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合同段 |
里程(km) |
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建安费投资估算 (万元) |
监理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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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忠路 |
LZJL1 |
37.2 |
项目施工便道、施工用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预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房建、环保水保、交通(机电和交安设施)等相关工程的施工监理及上述项目的抽检和缺陷修复工作。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还需具有国家CMA计量认证资质)。 |
241000 |
建设工期:42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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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JL2 |
34.5 |
229000 |
建设工期:42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还需具有国家CMA计量认证资质),具有高速公路类似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提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还需具有国家CMA计量认证资质),可由两家或三家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梁忠路共有2个监理合同段,分别为LZJL1合同段与LZJL2合同段,其中LZJL2合同段招标工作已完成,本次仅对LZJL1合同段进行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本合同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重庆市2011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有1家或1家以上单位的信用等级为D级,则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受到了交通运输部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则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渝广路与梁忠路均由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因两项目建设时期相同,渝广路YGJL1、YGJL2及梁忠路LZJL2监理合同段的中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则相关单位均不能通过本标段的资格审查。
梁忠路由中国水电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与中国水电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2年9月20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有关资料。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申请单位鲜章的、装订成册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在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等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查看,招标人不收取上述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4.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808室
邮 编:401121
联系人:
电 话:023-89138862 023-89138863
传 真:023-89138861
日期: 2012年 9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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