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渝高速公路2012年收费站UPS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成渝高速公路2012年收费站UPS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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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供货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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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 |
满足重庆成渝高速公路应用要求的9台UPS(含一小时后备电池)、23套STS、232只12V65AH蓄电池、68只12V100AH蓄电池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
本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12个月(电池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
合同工期:35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机械完工验收。 |
2.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在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3.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投标主要产品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注册资金不低于450万;应为本次招标相关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用于投标的主要产品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2.2 蓄电池设计的浮充运行寿命不低于6年(电池工作温度:5-40摄氏度)。在三年质保期内,开路状态下,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两个蓄电池的电压差不超过100mV;在浮充运行状态下,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两个蓄电池的电压差不超过500mV 。如果不能满足则判定为设备故障;
3.2.2.3 3年内的故障率(含直接损坏更换数量和不满足第二条要求的故障)不超过本次招标电池总数的10%;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由重庆市交委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二郎兰花小区特一号
邮 编: 400037
联系人: 裴文南
电 话: 023-89063836
传 真: 023-8906380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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