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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秀山县膏田至茅坡公路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秀山县膏田至茅坡公路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3] 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该路段全长11.48公里,建设标准为两车道,混凝土路面,路基宽6米,路面宽5.4米。具体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程规模:该路段全长11.48公里。

2.3 项目投资:约2300万元。

2.4 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实施过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9 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月19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 13时 30 分至14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局

地 址: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56号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1360949095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7号艾佳沁园A栋7楼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13399825502

 

 

2013年7月29日

 

 

内容字数: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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