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418线秀山平凯至贵州大路公路改造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418线秀山平凯至贵州大路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秀山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3】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秀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 市级补助和县级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平凯街道、钟灵镇、梅江镇、兰桥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长42.08公里,起点位于平凯街道,止点位于贵州省大路乡,按部颁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设计行车时速3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基防护及路基排水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重复报名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为:省道418线秀山平凯至贵州大路(平凯段)公路改造工程K0+000-K8+000。
二标段为:省道418线秀山平凯至贵州大路(钟灵段)公路改造工程K8+000-K15+074.555 。
三标段为:省道418线秀山平凯至贵州大路(梅江至大路段)公路改造工程 K0+000-K12+816.331。
2.4 计划工期:一标段为12个月;二标段为12个月;三标段为12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按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重庆市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 1000 元,不交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和《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秀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00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加州1号29-15
联 系 人: 蔡 力 联 系 人: 徐 丹
电 话: 023-76864196 电 话: 023-654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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