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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玉溪镇曹家村农业综合开发(稍加改造)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玉溪镇曹家村农业综合开发(稍加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 渝国土房管[2013]371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潼南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南县玉溪镇曹家村农业综合开发(稍加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潼南县玉溪镇。

2.3建设规模:本标段与潼南县柏梓镇安堂村等10个土地整理项目共同组成本批次潼南县稍加改造项目招标的11个标段,11标段项目名称及概况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实施规模(亩)

投资规模约(万元)

工期(日历天)

11标段

潼南县玉溪镇曹家村农业综合开发(稍加改造)项目

3402.85

337.69

180

 













2.4验收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获取方式:2013年8月7日起,各投标人可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4.2 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批次潼南县稍加改造项目招标的11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4.4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5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南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老师 联 系 人: 魏伟

电话、传真:  023-44554483   电话、传真: 023-63670958  

  2013年 8 月 5 日

 

内容字数: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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