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支流石板镇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溪河支流石板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九龙坡发改委[2013]143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大溪河支流石板镇段。
2.2项目概况:大溪河支流石板镇段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整治800m,岸坡治理6000㎡,建设生态湿地5000 ㎡,新建生活污水主干管1000m(DN800)将场镇污水全部接入石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以及建设休闲步道2000㎡、文化广场3000㎡,打造集生态廊道、地域文化、市民休闲为一体的城市河道景观带。项目总投资约799万元。
2.3工期: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 月__14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1000__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__2013___年__9__月_6_日__15___时 00 分,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3__年__8__月__16__日__17:00___时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2013__年__8__月_19___日17:00时前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联系人:王 春 联系人: 陈晓梅
电话: 13752976827 电话: 023-68710585 15923980850
传真: / 传真: 023-687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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