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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翠屏长途汽车客运站高切坡防护工程

1.招标条件

巫山县翠屏长途汽车客运站高切坡防护工程已由国三峡办发计字[2011]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巫山县翠屏长途汽车客运站高切坡防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巫山新县城东北部翠屏长途汽车客运站北侧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建设规模及投资:高切坡治理段全长170米,高切坡坡面防护面积为13120m2,立面面积9200m2,总投资约570万元。

2.5 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3年8月20 日17时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xhtc023@sina.com),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3年8月21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3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57682303  电  话:023-6181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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