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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中国音乐学院排演厅及综合教学楼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代建人公开招标,请具有项目代建管理能力的企业单位报名参加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经专家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可参加下一步的投标工作。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排演厅及综合教学楼一期工程项目
2、 招标编号:DH-2004-09
3、 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4、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13904平方米,投资估算6050万元
5、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6、 招标人: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项目使用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 招标内容: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前期和实施过程代建管理。具体内容参考《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
10、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工
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中的 一 项以上的甲级或壹级以上资质;
11、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4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22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
12、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13号天创世缘C座1905室
13、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金额:每本售价100元,若需邮购,则另加50元邮寄费,文件售后不退
14、 联系人:刘丽华、张伟
15、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801527转787 ,010-64803356
投标单位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前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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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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