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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5-03-24
项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海淀区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调整、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参与度,更大程度的运用研究资源,现决定对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目的 
充分借助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课题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选定中标人(课题研究机构),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形成我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为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依据。 
二、招标内容 
《“十一五”期间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产业链打造措施研究》等7个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课题的研究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课题目录见附件1。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为招标人。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相关招标服务工作。 
四、投标单位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课题投标单位范围,主要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开展研究。投标单位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3.课题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资金、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近三年完成省市级类似课题研究成果数不得少于2个。 
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投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5.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总体时间进度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 
在《投资北京》网站、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招标信息。 
时间:2005年3月24日。 
2.投标 
公告发布20日历天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投标单位在《投资北京》网站、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下载《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附件2),并根据各自的研究优势选投课题。 
投标人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组织投标材料。投标人投标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材料包括书面投标材料一式七份及同样内容的电子文档(MS Office 2000格式)一份。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4月12日17时。 
投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322 室。 
3.评标与定标 
招标人将组建专门评标委员会完成课题评标工作。 
评审主要因素:课题研究方案思路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科学,适合课题要求;研究单位资质良好,人员素质较高,研究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知名度;课题研究费用报价合理。 
课题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方式。评标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投标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从高到低排序,推荐课题中标候选人1-2名,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报招标人审定。 
4.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的定标结果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投资北京》网站、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告。 
预计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2005年4月16日前 
5.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海淀区发改委商签《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协议书》, 日内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05年4月25日前。 
六、对中标人和中标课题的管理 
招标人将授权委托专门代表对《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协议书》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协调和管理;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受区发改委委托,协助完成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七、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2005年5月底前完成课题初步研究报告,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评议审。 
中标人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2005年6月底前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验收。 
八、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的具体金额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 
课题研究经费分三次拨付,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时拨付40%,提交初步研究报告并通过评议审查后拨付30%,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并鉴定验收后拨付30%。 
初步研究报告未通过评议审查或正式研究报告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该课题进度款不予拨付。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322 室 
邮 编:100031 
电 话:(010)66410987;(010)66419876-2105/2109 
传 真:(010)66410987 
联系人:符天罡 贾维健 

附件1: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附件2: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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