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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教学楼项目
代建人招标公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已对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该项目采用“代建制”方式建设,由代建人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工作。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组织该项目代建人公开招标工作。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具备资格的项目管理单位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参与该项目代建人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教学楼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文化课教室、练功房、琴房及附属用房。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
项目批准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京计社会 [2003]1495号,京发改[2005]1237号
建设周期: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22个月,包括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工作全过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使用人: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至少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中的两项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中的一项资质;
(2)具有类似工程代建、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业绩;
(3)企业注册资金:工程咨询类企业不少于人民币 3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类企业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4)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概算10%的银行履约担保能力;
(5)具有与本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咨询、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担任本项目代建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6)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3、评审方法
(1)资格预审分为资格预审初审和资格预审评分,取 4家以上(含4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
(2)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申请投标人可在下列时间和地点报名,同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 间:2005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16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 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3)申请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等证明材料。申请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每本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完成密封后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接受。
截止时间:2005年6月20日16:30
递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613室
联系人:邱惠鑫 李 锐
电 话:(010)67117458
传 真:(010)67103683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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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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