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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贷款银行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5-11-23
项目单位: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建设项目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选择贷款银行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05]1923号)文件精神,经市发改委批准,现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建设项目的贷款银行。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受市发改委委托作为本项目的顾问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的组织、协调、沟通和监督工作;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活动。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银行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贷款银行选定
2. 招标编号:GXTC-0502046
3.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北京市近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8年之前市区网重点改善中心区交通,满足奥运交通需求,为古城保护提供条件,市郊网建设重点发展新城与市区之间的轨道交通线路,加强新城与市区之间的交通联系。2009年之后改善中心区交通和引导城市发展并举,改善城市客运交通结构、提高城市居民出行质量,极大地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北京市将在现有114.1km已经运营轨道交通网的基础上,再修建14条线路,至2015年将形成481.2km运营网络,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运输系统,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722号),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自万柳站至劲松站,是一条由北京市西北部至东南部的轨道交通半环线,连接中关村科技园区、奥林匹克公园和中央商务区(CBD),线路全长24.59公里,设车站22座,与一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十三号线交叉换乘。奥运支线与十号线在安定路站接轨,线路自熊猫环岛向北至规划的森林公园,线路全长5.91公里,设车站4座。本线在西北端的万柳地区沿万泉河路南北向设车辆段一处。综上,本工程拟建线路总长30.5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熊猫环岛站两线共用),全部为地下线。工程已于2003年12月开工,预计2008年7月通车试运营。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59.94亿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3]30号),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与社会投资的基础比例为7:3。在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中,政府投资将占70%(40%为当期直接投入资本金,30%由项目单位先行贷款融资,政府延期支付建设资金);社会投资占30%,由项目单位贷款融资,以项目自身收益偿还。具体资金筹措方式为:项目资本金约为64亿元,占总投资的40%,由北京市区两级财力共同出资解决;资本金以外部分约95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其中已与中国建设银行签定了约15亿元的项目贷款,尚待落实银行贷款人民币80亿元。
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竞争,选定信誉实力优秀的银行,为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人民币80亿元的银行贷款。
5.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良好信用的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2) 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依法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具有提供本项目贷款的金融业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对本项目承诺的贷款额度不得低于80亿元人民币。
4) 本项目允许银行组成银团投标,任何单独投标的银行不得再参与银团投标,反之亦然。
(1) 银团投标时,银团各成员应满足前述1)、2)条的相关要求。
(2) 银团对本项目承诺的总贷款额度不得低于80亿元人民币,其牵头行所承担的贷款份额的比例不得低于本项目贷款总额(即80亿元人民币)的30%;银团各成员承担的贷款份额不得高于其对本项目承诺的贷款额度。
(3) 注册资本金超过45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银行,不得参加同一个银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任何一家银行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团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每一银团其成员数量最多为五(5)家。
(6) 银团应按照1997年10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团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组建,银团成员应签署银行间协议,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银行间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指定牵头行、代理行;明确各成员承担的贷款份额及承诺的贷款额度和各自的权利义务等。
(7) 银团投标时,银团各成员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投标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指定本项目投标的牵头行;指定代表银团在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文件上签字的银行;银团各成员在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等。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套,售后不退。
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时间:自2005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每天9:00~16:00(节假日不休息)。
2) 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8. 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项目情况的任何疑问,应在2005年12月6日下午16: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递交或传真)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5年12月23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会议室
11.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8层
联系人:张新军、杨锟
电话:010-62638350转376、326
传真:010-6263817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联系人:马锋、王艳秋
电话:010-68315588转358、362
传真:010-88356050


顾问机构: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7层
联系人:王飞、尹茂生
电话:010-66410900转30、33
传真:010-66411022

批复文号 发改投资[2004]1722号
 
内容字数: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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