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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小学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批复文号:丰采批(2005)59号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小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1区1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C座19层 招标(数量)规模:1、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小学东楼教学楼装修;2、围墙改造3、操场改造; 采购用途:学校装修改造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的原因:适用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学校装修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3日到2005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13号天创世缘C座19层1905室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报名人中择优确定3名以上购买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换 谈判时间:2005年12月27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小学二层会议室 报名资格要求及所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须具备类似项目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与谈判工作。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企业相关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所有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地提供下述资料和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本单位具备预审合格条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申请人所提供下述预审资料应与竞争性谈判时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有关资料相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且对评标结果有较大影晌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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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丰采批[2005]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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