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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警犬侦察训练基地工程项目代建人招标

发布日期:2005-12-22
项目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北京市公安局警犬侦察训练基地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即“代建人”。
1、招标编号:GXTC-0530007
2、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市公安局警犬侦察训练基地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
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从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完成开始直至项目移交、办理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计,具体要参与施工图设计、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总投资不得突破批复的总概算,按照本项目的建设功能要求实现本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控制目标,向招标人提交建成项目,并按合同要求交付给使用人。
3、项目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已核定工程总投资4909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
4、投标人的资格合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参与投标。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及以上资质七项资质中的至少一项。
4.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 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承担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能力;
4.4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具备提供35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4.5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4.6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丰富的建设全过程管理经验;
4.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6、发售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 12 月 22 日至2005年 12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7:00。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7、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踏勘,以获取投标所需的信息和相关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
7.1现场踏勘时间:2005年 12 月 27 日上午9:30 
7.2地点:大兴区团和农场,东侧为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南临崇文公安分局看守所,西临团河苑东路,北侧为农场空地。
7.3联系人:张井贵、王华年,联系电话:51196333-123、13301378065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 1 月 12 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06年1 月 12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九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发布。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张井贵、王华年
联 系 电 话:010-51196333-123、135
传 真:010-51196379
开 户 银 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5)2455号
 
内容字数: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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