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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大院修缮工程施工定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5-12-31
项目单位:北京市委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 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委委托,就“市委大院修缮工程施工定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委大院修缮工程施工定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委大院及市委所属单位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建筑装饰一级和土建一级以上资质;
(2)具有类似政府机关基建项目维修代建、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概算5%的银行履约担保能力;
(4)企业所在地为北京;
(5)已缴纳员工社保证明并具备银行资信。

1.3 评审方法
(1)资格预审分为资格预审初审和资格预审评分
(2)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预审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对申请投标人按总分高低排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兹邀请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
资质文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
文件。

3、 开标日期:2006年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 投标截止日期:2006年1月 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新城27号A座90B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12月31日起至2006年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到下午4:30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100元,投标人申请人可按个人需要决定是否购买。

联 系 人:杨帆 张文超
电 话:010-64483050 64483171 87047196
传 真:64483206

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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