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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立项批准。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负责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代建人公开招标代理。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作为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代建人,受权完成本工程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代建人招标。 二、招标编号:ZB-06-25 三、项目地点 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90号,红螺寺中学校园内。 四、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精神和要求,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强民族交流,促进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教民[2005]10号),经市发改委批准,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拟在红螺寺中学原有建筑基础上通过改扩建方式实施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怀柔分局)规划意见书(批准文号:2006规(怀)意字0021号)、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研批复(批准文号:京发改[2006]352号)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批准文号:京发改[2006]996号)。 土地使用权人为怀柔区红螺寺中学。红螺寺中学已委托完成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 包括上下水、暖、电、道路在内的工程主要施工条件已经具备,可满足施工需要。 五、项目建设内容 教学综合楼和食堂宿舍综合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10705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内设报告厅、学生阅读室和标准教室,建筑面积7712平方米(其中拆迁补回2470平方米,新增5242平方米);食堂宿舍综合楼建筑面积2863平方米,为五层框架结构,包括清真食堂制作间、餐厅及新疆籍学生宿舍;配电室130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 本项目为全额政府投资,核定工程总投资2972万元。 七、项目进度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批复精神,自主安排项目进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代建任务。 八、本次招标内容 怀柔区红螺寺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代建人。 代建人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组织完成本项目监理招标、工程招标、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招标以及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保修在内的全过程组织管理服务。 代建人还将负责协助使用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规划许可、开工许可、市政、电增容、园林绿化等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代建人要严格依照《项目代建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控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预期建设目标的实现。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建设工程监理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 (3)以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内包括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具备承担项目批准投资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企业2005年底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5)有相同、相似工程经验; (6)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职称; (7)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8)代建人与该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承诺不参与该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工程监理、施工等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2006年7月26日始五个工作日内。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座506室。 购买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简介、代建管理业绩说明资料并保证真实、准确。购买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勘察现场暂定2006年8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勘查现场请自备车辆。 十二、投标截止和开标 2006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截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日期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座506室。开标日当日投标文件直接送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座32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依照通知要求,准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本公告信息可同时在以下网站查询: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站http://ztb.bjinves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座 电 话:010.6641.0987 010.66419876-2105/2109 传 真:0106641.0987 联 系 人:符天罡、贾维健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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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3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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