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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良乡镇南部地区安全供水工程(凿井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周期:2006 -8-7 至2006 -8-11
项目名称:良乡镇南部地区安全供水工程(凿井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招标内容:凿井工程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11日09:00至16:00点 招标文件买售时间:2006年8月7日09:00至2006年8月11日16:00分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先电话联系。
项目概况: 良乡镇南部地区安全供水工程(凿井工程)凿井施工招标,具体情况为:共新凿9眼机井,分布在良乡镇南刘庄村1眼,黑古台村、邢家坞村、下禅房村、西石羊村各2眼;水井性质为生活用水;取水层深度25~ 200米;井深200米;井孔直径φ425~377~325毫米;井管直径φ273~219毫米;设计出水量1200米3/日;水质符合背景值;含砂量1/200000;井管垂直度为百米小于1.0度;封井深度25米;填砾直径1~3毫米;施工技术要求粘土封井25米。
招标范围: 新凿机井9眼。
报名条件: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乙 级或以上凿井队资质证书; 要求:提供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正、副原件核验,并提交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正、副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程管理经验,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原件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一并核验。 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或职称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三份。 5、联合体 本工程招标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所有递交的资料、文件均需公证机关公证):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按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起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提交后不退还。 (2)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自行登记,并提交资信证件。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公证机关取得公证书后,交招标人存查。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审、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主体和重要单位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将本工程总工程量的30%以上进行分包的投标不予考虑。 6、其他 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验的将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待其提供完整证件后方可报名。 7、无不良记录。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顺利、于晓宇、吕晓拓 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642 邮件地址:房山区政通路8号(法院东侧办公楼三层301) 地址:房山区政通路8号(法院东侧办公楼三层301) 邮政编码:102488 城市:北京市房山区 省级地区: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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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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