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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政及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政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名称)业主为灌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灌阳县教育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市政公用工程、运动场地设施工程和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运动场地及设施一批;市政道路约6000m2;校园景观工程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一批等。

2.3计划工期:6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所列运动场地设施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和园林古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未划分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0642012068,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灌阳分所(灌阳县建设路22号一楼)由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及本公司专职投标员持身份证及以下资料现场报名: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项目班组人员的岗位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10年、201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还需另外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供灌阳县反贪局查询投标人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招标人将按规定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6291100分,地点为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www.gxzj.com.cn/上发布和张贴在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7.联系方式

人:灌阳县教育

址:  灌阳县灌江西路7

编: 541600  

人:  余良龙、蒋青松

话:  0773-4215632    

真:    

2012 0524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址:灌阳县建设路22    

编: 541600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人:唐周清  

话: 0773-4216970

真: 0773-4216970

2012 0524

内容字数: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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