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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及京发改 [2006]782号文件,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改造工程代建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改造工程 (2)使用单位: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原北京急救中心) (3)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3号 (4)建设规模: 13144平方米。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823万元(暂定)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本次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改造工程的建设代建单位(即代建人)。 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负责组织完成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项目审计工作完成为止的所有相关工作,确保投资不得突破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按照本项目的建设功能要求实现本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控制目标,向招标人提交建成项目,按合同要求交付给使用人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代建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报审等工作;组织完成项目的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的招标与备案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按项目进度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资计划申请;按项目进度向有关部门报送用款报告;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对施工和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移交;编制工程决算书并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整理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移交给使用单位。 3、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至少一项。 (3)以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具备提供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并拥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资质之一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声明与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施工单位均无隶属关系;承诺不参与该工程勘查设计、招标、工程监理、施工等工作。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发售和购买 招标公告时间:2006年 12 月 18日至2006年 12月 22日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 12月 22日10:00---16:00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2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服务。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2室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杨振华 联系电话:67111976 传 真:67116647 开户银行:农行崇文门分理处 账 号:2007010400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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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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