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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石楼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房山区石楼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6]2312号”批准建设。依据核准意见书核准的招标方式,现对本工程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委托,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ztb.bjinvest.gov.cn/ 发布周期:2007-01-09至2007-01-15(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标题:房山区石楼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房山区石楼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7年01月09日至2007年01月15日09:00至16:00点(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7年01月12日09:00至2007年01月18日16:00分(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07年02月01日0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0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416万元
招标范围:教学楼及配套的工程方案设计
报名条件: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并有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要求:提供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交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 本工程招标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所有递交的资料、文件均需公证机关公证):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按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起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提交后不退还。 (2)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自行登记,并提交资信证件。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公证机关取得公证书后,交招标人存查。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主体和重要单位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将本工程总工程量的30%以上进行分包的投标不予考虑。 5、其他 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6、无不良记录。 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申请的资格。 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晓拓 电话:010-89368847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城市:北京市房山区 省级地区: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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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2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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