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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将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在各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财政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财政部委托,就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编号:HSZT2007F/001
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五、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数量:50家
六、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为内资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价
本次审计费用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额度计算,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万分之八计算;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万分之零点四计算;1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10亿)的,按万分之零点三二计算;10亿元以上至50亿元(含50亿元)的,按万分之零点零四计算;50亿元以上的,按万分之零点零三二计算。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费用标准的一定百分比报价(如100%、98%等),超过上述费用标准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八、付费标准
本次审计工作实际付费标准将按50家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九、服务时间
自2007年3月份开始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预计5月中下旬结束。
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自2007年2 月1 日至2007年 3 月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发售地点:2007年2 月1日至2007年 2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东楼207室学术报告厅;2007年2月10日至2007年 3月4日在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1号天兆家园2号楼A座201室)。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册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人民币。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07年 3月 5日8:00-10:30。
(二)截止时间:2007年 3月5日10: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图音乐厅。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07年 3 月 5日上午10:30,届时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图音乐厅。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1号天兆家园2号楼A座201室
邮政编码:100044
发售地点电话:国家图书馆东楼207室学术报告厅 010-88545149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10-62271094
联系人及手机:杨春梅(13366159846)、赵轶军(13521508785)
冀欣凯(13366992641)、曾 琳(13911191630)
熊小平(13552257397)
传 真:010-62277461
电子邮箱:bjhsz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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