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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服务商招标公告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房管基建处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2007年度机关服务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机关服务商公开招标工作。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参与该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BJJF-2007-035 2.招标范围: 招标确定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服务商2名。由中标的服务商负责市委机关所属的房屋建筑、设备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应急抢修等工作。 2.1服务地点: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 标 人: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房管基建处 5.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6.申请投标人的报名条件和服务要求: 符合下列报名条件并接受招标人服务要求的申请投标人均可报名。 6.1报名条件: (1)申请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近三年内在政府机关承担类似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3)有承担本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服务工作的能力,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财务状况良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投标人投标。 6.2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岗位证书,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和类似政府机关服务工作业绩,品德良好,以往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投标人所派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遵守招标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招标人指挥,严格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 (3)从服务合同签订后至合同期满,投标人须免费派出不少于5名专业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不间断驻守服务现场,保证按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应急抢修和服务工作,相应招标人向投标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食宿条件和维修工具、设备材料备件的存放场所; (4)除应急抢修外,所有维修和施工均要求在每天的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期间进行。投标人应在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方面保证所有维修和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投标人进行的每一项维修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经北京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招标人预留合同总价的5%保修金后,其余款项付清。其余结算款付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保修金再结清。 (6)投标人进行维修和施工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办颁布的环保节能产品目录范围内,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支付费用。 (7)服务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限不少于服务合同期限。 7.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并接受招标人服务要求的申请投标人可在下列时间和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1)时 间:2007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12日,9:00~16:00(休息日除外) (2)地 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3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 (3)申请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上述材料除授权书外,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4)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8.投 标: 时 间:2007年2月26日8:30-9:00 地 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9. 开 标: 时 间:2007年2月26日9:00 地 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出席。 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交纳¥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2007年2月25日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 11.依据与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分别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一次结清。中标服务费形式为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613室 电 话:010-67117458 传 真:010-67103683 邮政编码:100062 联 系 人:李 锐 杨海婴 开户银行:农行崇文门分理处 银行账号:200701040002041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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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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