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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门营经济适用房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 2、项目名称:石门营经济适用房项目 3、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规划区M1—M8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5.1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约13.89公顷、商业金融用地约4.1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约7.11公顷;规划建筑面积37.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7.78万平方米、商业用房9.52万平方米、幼儿园托儿所用房0.35万平方米。 (2)该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闲置地、农业设施用地、有集体土地、国有土地。 4、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法人,即开发建设单位。由项目法人按照开发合同的约定,承担并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5、项目建设目标与基本要求 (1)建设目标:本项目严格执行市、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实行初装修竣工制度,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满足户型比例合理、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环保节能、便利宜居的要求。 (2)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户型设计合理舒适。 (3)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地块内的道路及市政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并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满足小区居民的生活要求。 (4)建设期限4年。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北京市依法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且累计承担过3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规模; (2)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3)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成本项目资金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7日至2007年5月23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复印件(盖公章)、项目开发业绩等说明资料(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8、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24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本次项目通过资格预审选择5家投标申请人投标;若报名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2007年5月25日9:00~16:00时。 10、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预审文件报送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7号区建委404房间 联系人:郝全、李国亮、丁红伟 电 话:69839814 传 真:6984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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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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