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4-11,来源:共享建材汇,作者:

建设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不是越大越好

 项目的变更索赔(也有的公司叫做二次经营)越来越被施工企业的管理者所重视,但是我一直认为,过多的变更索赔和长时间的结算纠纷对合同双方来说,都不是最优的选择,对项目来说更是无益。

建设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不是越大越好

 

以往“先中标、后索赔”的观念已经被很多失败的案例摧残得遍体鳞伤,原来的时候,施工企业会利用一些合同中的漏洞,增加一些变更索赔的机会,但现在的合同条款越来越严格,甚至苛刻,还有最后的审计关,业主想“施恩”都不敢,更别说施工企业的管理跟不上,理由充分的变更索赔能要来就很不错了,别再奢望“项目队员的超长发挥”了。

如果施工企业想在变更索赔上能够有所收益的话,有三个必须条件:一是,合同条款对施工方有利(或相对公平);二是,项目管理相对平稳(有序进行);三是,有专业的人员在管理变更索赔这件事。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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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变更索赔所持的观点是:不要只看增加了多少金额,而是要看对利润的影响,要看项目是否能顺利完工和结算完成。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 ,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不是把饼烙得越大越好,而是要更有营养,要更好吃。

对EPC项目来说,业主一般有限额设计的要求或概算的限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就需要考虑限额或概算的影响,既使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EPC总承包商在施工图纸设计的时候也要尽量的优化,达到发包人要求就可以,要留出一定比例的费用,以便应对项目实施中一些不确定情况的发生。

建设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不是越大越好

 

对施工总价合同的项目,变更索赔的总体思路是:保持总价不变,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降低自身的成本。

变更索赔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是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儿,项目管理者如果只注重表面的东西,不去研究客观内存的规律,不去做认真的研究和策划,到最后可能是虽然增加了较大的合同额,但也发生了大量的成本,并且延长了项目的工期和竣工结算的时间,细算算帐可能并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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