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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宜昌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补充说明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结合《宜昌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宜市住建文〔2019〕43号)实施情况,现对部分条款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第4.0.6条中增加“当建筑围护墙体均为预制剪力墙或采用新型模板技术施工工艺的现浇剪力墙时,表4.0.1中Q2a得5分。”
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四新路41号)
联系人:赵悦
电 话:0717-6977496
邮 箱:398939751@qq.com
宜昌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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