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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大型设备机房面积及高度
1.制冷机房(含换热间):
1)建筑面积的0.5%~1.0%,通常取0.8%。
2)梁下净高度:对于离心式制冷机、大中型螺杆机4.5~5m
对于活塞式制冷机、小型螺杆机3~4.5m
对于吸收式制冷机4.5~5m
3)楼板吊装孔:(A+0.8)×(B+0.8)
2.换热站:
1)约占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的0.3%~0.5%,。
2)梁下净高度:2009版技术措施要求净空高度一般不宜小于3m。本人建议:小型换热站3.6~3.9m;大型换热站3.9~4.5m。
3.锅炉房:
1)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2)按照锅炉房容量及台数计算
3)梁下净高度
锅炉间:≥6T/h以上锅炉一般在6.0m以上;2~6T/h锅炉一般在5m以上。
锅炉辅助间:一般在3.5m以上。
十一、烟囱及主要送、排风口距离
1.机械通风系统的室外进风、排风口设置要求(2009技术措施)
1)进、排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进风口设在绿化带时,不宜小于1m。
2)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与机械进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进、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出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3)排风管道的排出口高空排放时,宜高出屋脊,排出口的上端高出屋脊的高度一般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a)当排出无毒、无污染气体时,宜高出屋面0.5m。
b)当排出最高允许浓度小于5mg/m3有毒气体时,应高出屋面3.0m。
c)当排出最高允许浓度大于5mg/m3有毒气体时,应高出屋面5.0m。
2.机械通风系统的室外进风、排风口设置要求(2003技术措施)
1)当进、排风口在同侧时,排风口宜高于进风口6m。
2)进、排风口在同侧同一高度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3.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要求(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2)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0m。
4.燃气、燃油锅炉烟囱:
应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米,并应满足地方标准的要求。烟囱高度不宜设置过高,以免烟囱抽力过大,使锅炉能耗增加(且不安全)。(注:烟囱高度不够,抽力不够,会导致排烟不出!一般排烟温度180°C,烟囱抽力3.91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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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给建筑专业反提条件常用数据
一、地下车库(按照防火分区面积4000m2计算)(天华设计院极小值为3*5m2) 1.设置原则:两个排风机房;一个送风机房。2.排风及送风机房面积:排风机房4*5m2(两个);送风机房5*6m2。3.排风及送风竖井面积:排风竖井2m2(两个);送风竖井3m2。4.排风及送风百叶面积:排风防雨百叶5m2(两个);送风防雨百叶8m2。二、地下车库(按照防火分区面积4000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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