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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诊断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02-21
项目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对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诊断及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由于本项目涉及政府机构数量多,时间紧,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通过评审,每个标段择优选定一家诊断及设计单位。
一、 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对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和各种用能系统进行全面诊断、设计,包括:(1)围护结构(2)空调系统(3)供暖系统(4)通风系统(5)生活热水系统(6)照明系统(7)变配电系统(8)其它用能系统(如电梯、开水器、信息中心、办公电器、厨房等)(9)运行管理和行为节能。在全面诊断并分析的基础上,提交诊断报告及改造方案;经审定后对确定的用能系统进行深化设计,提交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本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人民币。
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任务标段划分情况表
标段 单位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m2) 备注
第一标段 市政府 正义路  40000
市人大 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32300
市民政局 崇文区永生巷  11600
市广播电视局 建外大街  32736
市高级人民法院 建国门南大街 47320
小计 163956
第二标段 市委 台基厂大街  72457
市国土资源局 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8815.01
市商务局 东城区朝内大街 11405.7
东城区政府 东四北钱粮胡同 20000
石景山区政府 石景山路 30800
小计  163477.7
第三标段 市教委 前门西大街 2100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宣武区永定门西街 21000
中环广场12家(市农工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信息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计生委、市民委、市粮食局) 宣武区枣林前街 96483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崇文区政府 崇文区幸福大街 22000
市乡镇企业局 朝阳区慧新东街 2250
小计  162733
第四标段 市科委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5050
市审计局 丰台区菜户营甲 20933.39
海淀区政府 海淀长春桥路 57900
宣武区政府 宣武区广安门南街 77000
小计 160883.4
注:诊断面积以实际为准。
四、 每一标段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年检合格;
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注册资金:500万元 (含)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本项目每一标段择优选择不超过7家(含)单位进行投标,超过7家单位投标的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未超过7家(含)单位投标的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标段将重新招标。
六、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授权);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从事相似项目业绩(如有),相关证明提供主要合同内容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产目前处于抵押、担保情况;(加盖公章)
7、单位概况(含组织结构、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数量);(加盖公章)
8、近三年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仲裁或诉讼的资料。
七、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使用中文,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原件在报名时提供备查。
八、 招标文件预计发售时间:2008年3月3日开始。具体时间与发售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08年2月21日-29日,9:00-11:00 14:00-16:00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506
注:报名前请先和项目联系人电话咨询。
十、 联系人:吴菲
联系电话:66415588-0713、13910417713(9-17点)
E-mail:wufei@becc.com.cn
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2月21日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告期间项目资格预审信息可同时在http://ztb.bjinvest.gov.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附件:
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诊断及设计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我公司作为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诊断及设计项目第 标段投标申请人,自愿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
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地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段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8】267
 
内容字数: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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