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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团结湖街道重点大街沿线牌匾及立面整治工程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头条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三号大森林酒店403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邓丽香 联系电话:010-62011587 传真:010-62016316 招标规模:更新沿线商户部分牌匾、部分立面,拆建部分台阶等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团结湖街道重点大街-团结湖路沿线牌匾及立面整治工程 2、团结湖街道重点大街-三环路沿线牌匾及立面整治工程 3、团结湖街道重点大街-朝阳北路、团结湖南路沿线牌匾及立面整治工程 4、团结湖街道重点大街-团结湖中路、水碓子东路、北五条路、农展南路沿线牌匾及立面整治工程 采购用途:公用 资金来源: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部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2日起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和报名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三号大森林酒店403室 投标截至日期:2008年4月8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4月8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 报名时要求携带的资料: 凡参加投标的报名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报名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报名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报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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