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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黄标车(柴油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04-03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黄标车(柴油车)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黄标车(柴油车)改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内容:
财政预算资金为RMB8073000元。其中用于些油车改造为RMB6298000元,用于汽油车改造为RMB1775000元。本次招标仅限于柴油车改造,即预算资为RMB6298000元,投标人不得将招标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资金
1 适合于4L(含)以下排气量的直燃型(主动再生型)车用DPF产品  35 套 156.8万元
2 适合于4L以上排气量的直燃型(主动再生型)车用DPF产品 99 套 473万元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赵艳春 陶灵恩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允许企业生产或销售的相关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企业
8. 投标人必须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参加我市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改造示范项目单位情况的通知》中的单位。
七、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4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八、标前会时间:2008年4月9日16时00分
九、投标及开标时间:2008年4月25日9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允许企业生产、销售的相关产品的证明资料、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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