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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首都医科大学2008年教学科研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之三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街头条10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83911228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京京 鲁智慧 (电话)67125713 (传真)67187777 4. 采购用途:教学科研 5. 采购分包及预算金额: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1 双色红外激光成像系统 88.9400 2 核酸蛋白检测仪等 66.0000 3 解剖设备 298.0000 4 切片机之二 138.0000 5 实验室家具 33.5500 6 扫描探针显微镜系统 150.0000 7 腹腔镜模拟训练系统 30.0000 8 切片机之三 42.0000 9 废液处理 50.0000 1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80.0000 6. 技术要求:请到“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www.caigou.com.cn自行下载。 7.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 年4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 :00到下午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休息)。 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 12. 投标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8:00—9:00整(北京时间) 13.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14.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7. 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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