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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重点火险区配备森林专用灭火水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重点火险区配备森林专用灭火水车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三号大森林酒店403室 招标(数量)规模:森林专用灭火水车(6辆) 采购用途:森林防火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财政预算批复金额:64.8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5月20日至 2008年6月6日,每日9:30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三号大森林酒店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10日9:00时 开标时间:2008年6月10日9:00时 项目联系人:孙彩娟 联系方式:电话:010-62011587 传真:010-62016316 评审因素:综合评分法,其中投标人实力和信誉(10分)、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实施方案的优劣(40分)、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20分)、报价得分 (30分) 参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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