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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汽车电子实训基地建设五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采购人电话:63742609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联系人: 鲁智慧、宋跃 联系电话:67132122 传真:67187777 3.分包名称及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人民币191.7万元整)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备注 分包一 故障大师 分包二 仪器 分包三 工具 分包四 汽车维修资料 分包五 汽车课程教学软件 分包六 工具柜 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8年6月2日起至2008年6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 :00到下午4: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 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 投标时间: 2008 年6月23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8 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公司815开标室。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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