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le="TEXT-INDENT: 2em">一、当排放物中不含甲、乙类液体时,排污管应引出厂、站外,并避开道路;在管口正前方50m沿中心线两侧各12m内不得有建(构)筑物;
二、当排放物中含有甲、乙类液体时,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并回收凝液,并应在安全位置设置凝液焚烧坑;对分出的气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