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XDHZL-2008-SG01) 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计【2008】1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08】24号文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1.4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治理范围:辛店河京包铁路24#铁路桥至入北沙河河口段,长度7.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河道疏浚7.1公里,两岸筑堤及贯通硬化堤顶路,修建跨河桥梁4座,改建穿堤排涵约27座,河道绿化、美化等。 1.6工程实施地点:辛店河京包铁路24#铁路桥至入北沙河河口。 1.7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及区自筹。 1.8工期计划:2008年7月15日开工,2009年9月30日竣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8年6月5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综合楼420室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08年6月12日上午9:00时在 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南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集合 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8年7月1日上午9:30(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联系人:朱振华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综合楼420室 联系人:王明莹、赵 强 联系电话:010-51503302 传 真:010-51503302 200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