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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DHZL-2008-JL01) 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计【2008】1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08】24号文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的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辛店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4、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5、工程概况 工程治理范围:辛店河京包铁路24#铁路桥至入北沙河河口段,长度7.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河道疏浚7.1公里,两岸筑堤及贯通硬化堤顶路,修建跨河桥梁4座,改建穿堤排涵约27座,河道绿化、美化等。 6、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及区自筹。 7、工程地点:辛店河京包铁路24#铁路桥至入北沙河河口。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计划工期:自2008年7月15日开工,至2009年9月30日竣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8年6月5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综合楼420室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08年6月12日上午9:00时在 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南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院内集合 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8年7月1日上午9:30(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辛店河管理处 联系人:朱振华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综合楼420室 联系人:王明莹、赵 强 联系电话:010-51503302 传 真:010-51503302 200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