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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校本部配电室增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名称: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校本部配电室增容 二、招标编号:BJJF-2008-553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壹仟柒佰元整(¥103.17万元)。 四、招标范围: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配电室增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说明及图纸)。 五、工期要求:中标单位须于2008年7月30日前协调供电局相关部门进行此次工程发电工作。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7月7日下午13:30—14:00 九、开标时间:2008年7月7日下午14:00 十、开(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敬府宾馆(张自忠路7号)五层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6月13日至2008年7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9:30-16:00(节假日除外)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含图纸) 十四、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外加邮购费人民币100元),并同时将汇款底单、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十五、投标人资格(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十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报价部分30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000519006798276 电 话:67169727 传 真:67177764 联 系 人:严歆 日 期: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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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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