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辽宁在什么情况下不应采取自然排烟措施?

  在自然排烟方式中由于排烟效果的许多不稳定因素,对自然排烟设计范围要有一定的限制。下列条件下的建筑物各部位不应采取自然排烟措施。

  (1)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2)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3)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内容字数:216
点击数:2108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