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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储藏和加工科研仪器购置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报价评分办法变更为: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1) 当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财政预算批复值(即254.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成本时为无效报价,作为废标将予以剔除,不得参与计算"基准价"以及后续项目的评分,其余为有效报价。 (2)经济标的评分采用“基准价”的办法来确定其标准,以有效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比较来确定其得分。 (3)基准价的确定:投标报价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专家评审报价合理。最后确认投标价格最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份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2日9:00时; 开标时间:2008年9月2日9:00时。 开标地点不变。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8日 本回执请发传真至010-64803395-608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储藏和加工科研仪器购置项目接收确认回执
今已收到“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储藏和加工科研仪器购置项目”的补充通知(共一页)接收确认回执”,特此确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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