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陆上打桩:按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到设计桩顶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采用支架上打桩:按打桩平台的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到设计桩顶标高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