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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乡体育中心综合馆及室外体育设施(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10-06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拟建的 良乡体育中心综合馆及室外体育设施(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8】148号”  批准建设。现对本项目的空调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 委托,办理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项目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 
发布周期:2008年10月06日  至2008年10月10日
项目名称:良乡体育中心综合馆及室外体育设施(空调工程) 
建设地址: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西北关村
招标内容:本项目综合训练馆及游泳馆内通风空调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06日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1室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
本项目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投标人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两份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报名;

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晓拓
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847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1室
邮政编码:102488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8】148号
 
内容字数: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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